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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教授韩旭: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

韩旭 法规指南 2024年11月11日 00:00

艾青有诗云: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今夜,我的泪水为司法而流,是因为我期盼我们的司法能够公平公正,真正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你曾让很多人哭泣,本应该是万家团圆的日子,可他们因为你的错而不能团聚,家人在外面,家里的其中一人在里面,你留下永久的痛烙在他们心中 ,挥之不去。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一个无辜的人被你制造成“罪犯”,背负着“罪犯”的耻辱生活,而他(她)洗清冤屈又是那么艰难,有的从黑发到白发,有的已经看不到昭雪之日。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真正有罪的人被你放纵,逍遥法外,而被侵害的人却欲哭无泪,告状无门,四处喊冤,不少人加入上访大军,期盼“青天大老爷”的出现。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现任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乃至曾经的政法委书记都开始“网上喊冤”了,我不禁想问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社会中真的有那么多冤案吗?冤案真的不分职业、身份一样降临在你我身上吗?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国内某个著名政法大学的教授也要为其弟弟的冤案而“网上喊冤”了,你说让法学教授在课堂上如何去面对自己的学生?又怎么可以言不由衷地要求学生“坚守法治信仰”?


司法,我为你哭泣,是因为不少司法官认为厄运不会降临自己身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他人的冤屈麻木不仁。殊不知,身为法院刑庭庭长的妻子在为自己的丈夫喊冤,广西某地法官曾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你脆弱的身躯,难以抗拒权力、金钱和考核的压力,在它们面前,你动摇了,你屈服了!你失去了自身的品格,有时甚至变得面目狰狞。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冤案的平反,仅靠“亡者归来”或者“真凶抓获”运气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很难普照每一个有冤屈的人。有些案件根本不可能有“亡者”或者“真凶”。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几年前的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并没有使得这支队伍脱胎换骨,发生“质”的变化或得到有效“净化”,尽管当初口号是响亮的,“刮骨疗毒”“刀刃向内”云云。


司法,我今夜为你哭泣,是因为你一任性,被人操纵,你会吞噬多少个家庭,伤害多少个无辜之人,他们的命运从此发生改变。


司法,裁判是非曲直,定分止争也!关乎他人的名誉、财产、自由和生命。司法官在行使权力时不可不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曾有论述:“群众反映,现在一个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不托人情、找关系的是少数。尤其是到了法院审判环节,请客送礼、打招呼、批条子的情况很严重。现在常有一些所谓‘捞人’的事,声称可以摆平什么腐败案件、操作改变死刑判决,要价很高,有的高达几百万元。是不是有这样的事?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得好处的有多少人、多少环节?这不就是说花钱可以免罪、花钱可以买命吗?有的司法人员吃了被告吃原告,两头拿好处。这样的案例影响很坏!群众反映强烈。包青天的故事在我国民间广为传颂,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企盼。”“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司法应有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的功能发挥,而且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对司法官来说,现在的问题不是专业化程度不高,而是职业伦理不足,通俗讲就是人性和良心问题。作为司法官,什么都可以少,但不能少了“人性”和“良心”。一旦“良心”坏了,什么坏事都可以干得出来。


一个文明的社会需要公正司法作为支柱。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不能让大众失望,否则就会回到“私立救济”的时代。司法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失望,否则我们大家都是不安全的。河南漯河的王佳佳法官被害事件、几年前陕西汉中的“张扣扣”事件,不都在提醒我们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张扣扣之所以在除夕挥刀滥杀无辜,是因为数年前他的母亲被害案,法院判决的不公,使在军营的他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判处张扣扣死刑很容易,但是这背后的深层社会原因不能不引起重视。


笔者不揣冒昧,大胆设想,能否像域外刑事诉讼中确立“无罪推定”原则一样,对于上访、喊冤的人员进行“有理推定”?唯有如此,有关部门和人员才会认真审查、耐心倾听,问题才可能得以真正解决。


司法,应该让无力者有力,让艰难者前行,让人们可以将自己的自由、财产、生命放心地托付给她。她(他)应该是慈祥的母亲、刚毅的父亲。她(他)不单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能够温暖人心,照亮他人前行的路。期盼司法不为权力、金钱和考核所“绑架”,能够成长为“参天大树”,真正成为人们的依靠和遮风避雨的“屏障”。古罗马有法谚: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其实,司法作为法律的实施,何尝不是如此!这首先需要司法的掌控者应该拥有善良之心、公正之术,司法者当体察民生疾苦,了解社会之弊,“哀民生之多艰”!经常换位思考,“如我在诉”其实就是要求司法者具有同理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司法者不妨经常想一想。


司法,我何时可以不再为你哭泣,而是为你欢呼,为你自豪!到那时,人民群众一定会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让我们共同努力,迎接那一天的早日到来。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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